律师信箱 | 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办?

专栏:律师信箱
作者:邝炯文律师 Jason Kong

 

如果今天您收到了一封律师函,您应该怎么办?您应该针对律师函里的控诉回应?还是应该置之不理?

最常见的情况是,如果债主想要追讨欠债人所欠的款项,通常债主会通过律师向欠债人发出律师函。在律师函里,大多数都会提到,如果欠债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7或14天,具体的期限由债主决定)还清债务,债主就会采取法律行动。

虽然说这一封律师函不代表是传票,也就是说并不代表已经把问题带到法庭了,但欠债人如果收到了这一封律师函,最好是回应这律师函。因为若欠债人没有回应律师函,债主有可能会让律师采取法律行动,准备把案件提交到法庭。

因此,欠债人如果收到了律师函,最好是回复律师函。如果欠债人不承认其债务,而想为自己辩护,欠债人可以回复律师函为自己辩解;或者如果欠债人承认有债务,但是想要协商分期付款,也可以回复律师函。欠债人可以自己回复,或者是聘请律师回复债主的律师函。

是不是回复了律师函,对方就不会对我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对方(债主)一样还是可以选择采取法律行动。律师函主要是想要看能不能够在把事情带到法庭之前,双方达成共识。这样能够节省时间,也能够避免没有必要的花费。

如果对方(债主)采取法律行动,会是什么情况?
如果债主采取法律行动,首先债主,也就是原告的律师会把传票 (“Writ Summons”)交给欠债人,也就是被告。除了传票,被告也会收到索赔书 (“Statement of Claim”)。在被告收到索赔书之后,被告需要在14天之内提呈应诉的通知书 (“Memorandum of Appearance”)。这一个应诉通知书的意思其实是在告诉法庭以及原告说,被告将会出席这一个案件。

在收到索赔书后, 被告拥有14天的期限提呈应诉通知书。 14天截止之后,被告拥有另外的14天提出辩护 (“Defence”) 或者是辩护和反诉 (“Defence and Counterclaim”)。在这一个阶段,被告有机会解释以及反驳原告在索赔书里的指控。

我收到传票和索赔书之后,可以不要理会吗?
如果被告对传票置之不理,没有在14天内提呈应诉的通知书,原告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缺席判决 (“Judgement in Default”)。也就是在告诉法庭被告没有意愿应诉或者是辩护自己。因此,法庭将会直接做出判决。这样只会对被告不利,因为被告完全没有辩护的机会。因此,被告收到传票和索赔书之后,应该在14天内提呈应诉通知书。

总结而言,如果收到了律师函或者是传票和索赔书,不论是欠债的情况,还是有其他的法律事务,都应认真对待和回应,不应该置之不理。不要认为说没有那一笔债务,债主的指控是虚假的,而对此置之不理。因为您一旦不理会,尤其是传票和索赔书,法庭不会知道您的辩护,从而进行判决。这样您只会失去辩护的机会,也只会对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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