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要立遗嘱,我的财产将如何分配?
立遗嘱有好处?
其实,需不需要立遗嘱,见仁见智,有的人认为,就算没有立遗嘱,以后法律也会帮我分配我的财产。也有人认为,立遗嘱还是有好处,因为可以分配自己的财产。
通过这篇文章,将会简单分享立遗嘱的好处,以及如何立有效的遗嘱。。。
1. 立遗嘱有什么好处?
可以自己选择执行人 (Executor)
在立遗嘱的时候,选择执行人是非常重要的,执行人也可以算是遗嘱的委托人。他是在您去世后帮你申请分配财产的人。执行人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将决定您的财产是否妥善分配,所以,我们会建议大家选择一个自己信任的人。但是,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财产的管理人以及执行人将由法庭决定,因此,您的财产执行人将有可能是您不信任的人。
可以选择如何分配财产
在立遗嘱时,遗嘱里可以表明自己要把财产分配给谁。如果您没有立遗嘱,法庭将根据马来西亚法律,《1958年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来分配财产。第6条文就有列出谁有资格分配到财产,譬如配偶,孩子,父母。但是,假如今天您想要分配您的财产给您的朋友,或者慈善机构等,根据分配法令,他们没有权利获得财产。
缩短遗产分配的时间以及减少律师费
当您去世后,执行人或者家人需要到法庭申请财产分配。如果您有立遗嘱,法庭将会在执行人申请之后分发遗嘱认证 (“grant of probate”),然后执行人可以根据遗嘱来分配财产。但是,如果您没有立遗嘱,法庭将需要分发遗产管理委任状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申请遗产管理委任状的时间比遗嘱认证更加耗时,手续更加繁杂。
监护人
假设您有未成年孩子,您可以通过遗嘱委任您信任的人当监护人。
2. 遗嘱里应该有什么?
首先,您必须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以及在立遗嘱和签署遗嘱的时候精神正常。然后,在基本的遗嘱里,主要是需要立遗嘱人,执行人,受益人,以及财产列明。
首先需要您身为立遗嘱人的资料。然后,您必须选择您信任的人,也称为您财产的执行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您的受益人是未成年,也就是低于18岁,根据1959年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法令 (“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59”),第4(2)条文,您的遗嘱里应至少有2位执行者。接下来,您需要列出所有的财产,以及财产的受益人。如果您把您的财产分配给不同的受益人,您必须清楚列出分配财产的比例,或者是平均分配。
3. 如何确保遗嘱是有效的?
签署遗嘱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虽然您不一定需要在证人面前拟您的遗嘱。但是,您必须要有至少2位见证人见证您签署您的遗嘱。这2位见证人必须要在场,以及看得见您签署您的遗嘱,然后他们也必须签名,证明他们见证了您签署遗嘱。
4. 有什么是不可以列在遗嘱里的吗?
第一,如果您不是财产的所有者,可能是别人把东西借给您,或者您是财产的委托人,您不能把这些财产列在遗嘱里分配给受益人。
第二,您也不能够通过遗嘱起诉他人。
5. 在什么情况下我的遗嘱会变成无效?
第一种情况是当您皈依伊斯兰教,您的遗嘱会变无效。
第二,必须注意,如果您在立遗嘱的时候未婚,之后您结婚了,您的遗嘱将会自动变无效!所以结婚之后,您必须重新立遗嘱。
6. 执行人可以是受益人吗?
可以。法律没有规定说您悬着的执行人不能成为您财产的受益人。
7. 见证人可以是受益人吗?
不可以。您在签署遗嘱的时候,如果见证人和受益人时同一个人,此受益人将得不到您分配给给他的财产。还有,受益人的配偶也不能成为见证人。
为什么?这个法律是为了避免见证人对立遗嘱的人进行威胁,从而收益。
总结,立遗嘱有非常多好处,他能够给您和您爱的人多一份保障。当然,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非常小心,尤其是签署时需要2位见证人的见证,以确保您的遗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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