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 | 认识家庭暴力 ~ “家”原不应是恐惧之地
专栏:律师信箱 作者:邝炯文律师 Jason Kong 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中,许多人认为待在家中是最安全的选择。但对一些人来说,家却成了最危险的地方——因为他们正面临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家暴”)的法律定义载于《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以下简称“《家暴法令》”)。根据《家暴法令》第2条的定义,家庭暴力包括以下行为: 蓄意或明知会让受害者感到身体伤害的恐惧,或试图造成这种恐惧; 通过明知会造成伤害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 通过暴力或威胁强迫受害者从事性行为,或其他会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 强迫受害者做一些他们本有权拒绝的事; 非自愿地限制或监禁受害者; 蓄意破坏或毁坏财产,目的是为了造成受害者痛苦或烦扰。 以上只是部分条文内容,但可以看出,家暴的本质是对他人的控制,而非出于爱。更严重的是,很多人将家暴视为“家务事”,不予重视。 谁会成为受害者? 家庭暴力并不分性别、年龄或社会地位,它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无论是男性或女性,儿童或年长者,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经济状况或教育程度也不是保护伞——即使是高收入或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同样可能经历家庭暴力。 此外,家庭暴力并不仅限于婚姻关系。在恋爱中的伴侣、同居关系,甚至是分手后的伴侣之间,也都可能发生暴力行为。换言之,家庭暴力是一种跨越背景与关系类型的问题,任何人都可能面临其威胁。 家暴为何发生? 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社会性别不平等;财务压力或收入差距;歧视与社会污名。 防范与觉醒意识 及早识别危险信号:家庭暴力往往不是一开始就暴力,而是循序渐进地渗透。请留意下列危险信号: 伴侣过度查看你的手机或社交媒体 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或控制欲 要求你切断与家人、朋友的联系 恋爱初期表现得“完美无瑕”,但随后出现极端愤怒 这些行为常常被伪装成“关心”或“深爱”,但实际上可能是控制的开始。 社区的作用 邻居、朋友、亲属在帮助受害者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定期关心看起来情绪低落或被孤立的人 不带评判地提供倾听和帮助 介绍相关援助资源 不沉默,就是一种帮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打破沉默,消除耻感,让更多受害者敢于求助。 暴力的恶性循环 家暴往往并非从肢体暴力开始,而是伪装成爱的言语。例如,施暴者可能说:“我这是因为爱你”,以此为控制行为开脱。渐渐地,受害者被孤立,失去了与亲朋好友的联系。随后,施暴者会进一步限制受害者的自由,例如不准他们外出、工作,或做出任何个人决定。这种控制最终可能演变为情感虐待,甚至身体暴力。施暴者通常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反过来责怪受害者。若未及时干预,这种模式便会一再重复,形成难以打破的恶性循环。 马来西亚曾有一宗引起公众关注的案件:Ahmad Azhar bin Othman(Awie)诉 Rozana binti Misbun(2021年)9 MLJ,案件揭露了家暴受害者在公众人物之间也同样存在。 如何保护自己:安全计划 你并不孤单,而且你拥有选择。若你身处在一段充满暴力的关系中,可以在安全的时机采取一些实际措施来保护自己。例如,当施暴者不在场时,尝试联系庇护所、求助热线或法律援助单位。同时,建议提前准备一个应急包,内含钥匙、衣物、重要文件、药物等必需品,以备紧急离开时使用。为保障自己的隐私,应定期清除浏览器历史纪录,并更换电子邮件密码,避免使用施暴者容易猜中的组合。如果你计划逃离,务必事先规划好安全的逃生路线及临时安身之处。此外,若你驾驶自己的车辆,也应关闭GPS定位功能(如适用),以防行踪被追踪。这些准备不仅是保护自己的第一步,也为日后申请《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下的保护令打下基础。 在完成上述基本准备后,接下来合情合理且非常重要的一步,就是申请保护令。根据《家暴法令》,保护令能合法禁止施暴者联系、靠近或伤害你。一旦该令被违反,警方有权立即采取行动。根据你的情况,有不同类型的保护令,它们能在你重建生活过程中,提供至关重要的法律屏障。 为什么受害者不离开? 有些受害者会发展出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 一种心理反应机制,使他们开始同情甚至支持施暴者。这并不表示他们软弱,而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让他们在极端环境中感到“安全”。 马来西亚《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如何提供援助? 正如上文所述,受害者可以通过该法令申请以下保护令: 紧急保护令(EPO) – 在已发生或即将发生暴力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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