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计划明年1月1日起只需获交易所批准

证券监督委员会(SC)和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股)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明年1月1日起,创业板首次公开售股(IPO)计划只需要获得交易所的批准。

大马交易所首席执行员拿督莫哈末奥玛表示,这项新规则将提高创业板上市流程的效率,为寻求上市的公司提供便利。

这项检讨也包括对创业板公司上市要求,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在改进后的保荐制度下,更强调保荐人和关键人员的职责,确保提交给交易所的资料的准确性。此外,也加强首席顾问框架。

在新的监管框架下,交易所将成为创业板IPO审批的一站式中心,同时也将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发附加股进行次级集资活动的招股书注册。

证监会于今年7月宣布精简和整合创业板的上市及批准流程,在过度期间,证监会将继续处理明年1月1日前提交的创业板招股书注册。

“简化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流程和监管框架是证监会在5年资本市场大蓝图3的策略之一,为提高国内公司的筹资效率而采取的措施。”

证监会主席拿督赛再因也说,更重要的是,寻求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将受益于无缝的上市流程,同时也将确保投资者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