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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箱 | 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办?

专栏:律师信箱 作者:邝炯文律师 Jason Kong   如果今天您收到了一封律师函,您应该怎么办?您应该针对律师函里的控诉回应?还是应该置之不理? 最常见的情况是,如果债主想要追讨欠债人所欠的款项,通常债主会通过律师向欠债人发出律师函。在律师函里,大多数都会提到,如果欠债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7或14天,具体的期限由债主决定)还清债务,债主就会采取法律行动。 虽然说这一封律师函不代表是传票,也就是说并不代表已经把问题带到法庭了,但欠债人如果收到了这一封律师函,最好是回应这律师函。因为若欠债人没有回应律师函,债主有可能会让律师采取法律行动,准备把案件提交到法庭。 因此,欠债人如果收到了律师函,最好是回复律师函。如果欠债人不承认其债务,而想为自己辩护,欠债人可以回复律师函为自己辩解;或者如果欠债人承认有债务,但是想要协商分期付款,也可以回复律师函。欠债人可以自己回复,或者是聘请律师回复债主的律师函。 是不是回复了律师函,对方就不会对我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对方(债主)一样还是可以选择采取法律行动。律师函主要是想要看能不能够在把事情带到法庭之前,双方达成共识。这样能够节省时间,也能够避免没有必要的花费。 如果对方(债主)采取法律行动,会是什么情况? 如果债主采取法律行动,首先债主,也就是原告的律师会把传票 (“Writ Summons”)交给欠债人,也就是被告。除了传票,被告也会收到索赔书 (“Statement of Claim”)。在被告收到索赔书之后,被告需要在14天之内提呈应诉的通知书 (“Memorandum of Appearance”)。这一个应诉通知书的意思其实是在告诉法庭以及原告说,被告将会出席这一个案件。 在收到索赔书后, 被告拥有14天的期限提呈应诉通知书。 14天截止之后,被告拥有另外的14天提出辩护 (“Defence”) 或者是辩护和反诉 (“Defence and Counterclaim”)。在这一个阶段,被告有机会解释以及反驳原告在索赔书里的指控。 我收到传票和索赔书之后,可以不要理会吗? 如果被告对传票置之不理,没有在14天内提呈应诉的通知书,原告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缺席判决 (“Judgement in Default”)。也就是在告诉法庭被告没有意愿应诉或者是辩护自己。因此,法庭将会直接做出判决。这样只会对被告不利,因为被告完全没有辩护的机会。因此,被告收到传票和索赔书之后,应该在14天内提呈应诉通知书。 总结而言,如果收到了律师函或者是传票和索赔书,不论是欠债的情况,还是有其他的法律事务,都应认真对待和回应,不应该置之不理。不要认为说没有那一笔债务,债主的指控是虚假的,而对此置之不理。因为您一旦不理会,尤其是传票和索赔书,法庭不会知道您的辩护,从而进行判决。这样您只会失去辩护的机会,也只会对自己不利。   以上内容由 Legal | Jason Kong .co | Wilayah Persekutuan Kuala Lumpur 撰写 *免责声明: 此文章不能代表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咨询,它仅用于分享法律知识和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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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箱 | 加重刑罚

专栏:律师信箱 作者:邝炯文律师 Jason Kong 既然被告认罪或被定罪之后可以向法庭请求减刑,同样的,检察官可以在法庭判刑之前,向法庭提出对被告加重刑罚,或法庭本身会考虑需不需要加重刑罚。法庭会通过检察官提出的加重刑罚的原因 (“Aggravating Factors”) 和案件的证据决定在给被告判刑的时候,需不需要加重刑罚。 前科 在被判刑之前,如果被告有前科,检察官有义务通知法庭,而法庭必须记录被告的前科。如果被告的前科是近期犯下的,而且是与他即将被判刑的罪行相同类型的话,法庭将会考虑把被告的前科视为加重刑罚的因素。法庭通常也会考虑相同的类型的前罪行所判的刑罚,以确定所判的惩罚对被告有威慑作用。 被告的背景 与减刑一样,法庭也会考虑被告的背景,譬如被告的身份。譬如在Tan Sri Abdul Rahim bin Mohd Noor lwn Pendakwa Raya [2001] 1 MLJ 193, 被告是一名前警察总长,他被判蓄意伤人罪。在判刑的时候,法庭考虑到了公共利益。由于警察总长犯蓄意伤人罪是一项严重罪行,法庭有考虑到被告的身份,从而在判刑的时候要向警员们传达一个警示,让他们就算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国家的法律。 罪行的本质 法庭会考虑罪行的严重性,以及罪行的普遍程度。如果罪行的本质是严重的,譬如走私毒品,运输毒品之类的罪行,法庭会考虑毒品种类和毒品的重量来决定判刑。同时,法庭也会考虑罪行的普遍程度。在Public Prosecutor v Tan Eng Hock [1970] 2 MLJ 15, 被告被判盗窃汽车。就算被告是第一次犯罪,由于盗窃汽车是相当常见的罪行,法庭会考虑到会导致更严重的罪行,而加重被告的刑罚,从而达到威慑性的目的。 罪行导致的损害 法庭会考虑受害者的损害程度,譬如他们的心理方面。譬如,夜间入室盗窃,也就是指被告在晚上的时候,会窃贼趁机进入受害者的屋子偷窃财物。这一类型的罪行,法庭会考虑加重刑罪,因为对受害者造成了创伤,例如说他们不只失去了财物,他们就算在自己的家也会感到不安全等心理上的创伤。 被告犯罪之后的行为 法庭会考虑被告犯罪之后的行为,包括在法庭上的行为。如果法庭认为被告不合作或不守法庭的程序,从而导致法律程序的处理出现了延迟或对受害者或证人造成影响,法庭有的时候会加重刑罚。 当然,除了以上的因素,法庭也会考虑到受害者的年龄,受害者的身份,被告如何犯罪,被告犯罪的时候是不是使用了过多的暴力,被告和受害者的关系,法律的目的等因素。这类型的因素都是法庭在判刑的时候会考虑的因素。法庭在判刑的时候,不只是要考虑被告,同时法庭也需要考虑到公共的利益与安全。   以上内容由 Legal | Jason Kong .co | Wilayah Persekutuan Kuala Lumpur 撰写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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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箱 | 被告被判刑了,怎么办?

专栏:律师信箱 作者:邝炯文律师 Jason Kong 减刑 如果警察的调查有足够的证据,检察官会控诉嫌疑犯,这时嫌疑犯就会变成被告。在法庭时,法官就会先问被告认不认罪。如果被告认罪,法庭会判刑;如果被告不认罪,就会进入审判,法庭不能够直接判刑。 如果被告认罪,法庭会决定被告的处罚。最常见的就是坐牢和罚钱,也有的时候会有鞭刑。当然,被告或者是被告的律师可以帮忙在法庭判刑之前请求减刑。 减刑也称为 Mitigation。当然,减刑不是被告自动拥有的权力。法庭会考虑一些因素来决定要不要给被告减刑。必须切记的是法庭有绝对的权力决定要不要给予被告减刑。 认罪 无可否认,如果被告在第一时间就认罪,从而节省了法庭的时间和公众的金钱,法庭会考虑减刑。当然,在有些情况,就算被告认罪,法庭也不会给予减刑。法庭也需要考虑其他因素,譬如这一个被告是不是第一次犯罪,或者他之前的罪行是不是和现在的罪行一样,罪行的严重性等因素。 被告的背景 法庭也会考虑被告的家庭背景,教育水平等。如果被告是他家里唯一养家糊口的人,法庭也有可能减刑。被告的身体情况,岁数等也会被考虑。如果被告很年轻,只要情况或罪行允许,法庭可能会判一个旨在帮忙被告而非惩罚他的刑罚。譬如在Tukiran bin Taib v PP [1955] 1 MLJ 24, 被告偷了椰子,而原本的惩罚是4个月的监禁。但是法庭判他进入 Henry Gurney School (感化院) 3年。法庭也说到,最好不要让年龄17岁到21岁的初犯青年入狱,如果可以的话,把他们送到收到认可的学校,这对他们本身来说,和对社会长远发展来说,都更有益。 当然,如果罪行严重,法庭会先考虑严惩被告,譬如,非法拥有枪支。而且,被告的背景也不能常用来申请减刑。被告应该自己知道犯罪的严重性,也应该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被告的犯罪记录 如果被告的犯罪记录是干净的,也就是说是第一次犯罪,法庭会考虑减刑。 被告的品行 如果辩护律师可以传呼品行证人,也就是说证人可以到法庭给证词,述说被告品行良好等,法庭可能会考虑减刑。 被告犯罪之后的品行 法庭看重被告有没有悔改。如果被告犯罪之后,譬如直接道歉,或者是做了积极的措施来解决他的问题等,会是有效的减刑。 在Raja Izzuddin Shah v PP [1979] 1 MLJ 270 里,被告被指控袭击警方,但是因为被告在清醒之后立马向警察道歉,法庭减轻了被告的惩罚,因为法庭认为被告清楚知道自己犯了错,也承认不会再犯错,既然惩罚的目的是为了让被告悔改,法庭决定减刑。   当然,法庭也会考虑其他的减刑因素,譬如所判的惩罚对被告之后的影响,整个案件,审判,或被扣留的时长,被告犯罪后有没有获得利益等因素。 这一些减刑的请求,当然不是只有认罪了才可以请求减刑。如果经过审判之后,法庭依旧判被告有罪,被告同样也可以请求减刑。但是必须切记的是一切还是会在法庭考虑所有的因素之后决定。法庭不会单单靠其中一个减刑理由来减刑,因为检察官也会陈述他们认为应该加重惩罚的因素。   以上内容由 Legal | Jason Kong .co | Wilay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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