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 | 马来西亚刑法中的杀人罪
专栏:律师信箱 作者:邝炯文律师 Jason Kong 杀人罪是人类社会中最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每个人生下来都有生活的权利,且此权力不能被随意剥夺。因此,当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的时候,剥夺他人生命的人将会接受法律的制裁。在马来西亚刑法(Penal Code)中,杀人罪被规定为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马来西亚刑法第299条至第318条列出了各种构成危害生命罪的罪名、条件以及刑罚。 根据马来西亚刑法,当一个人实施了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杀人罪。马来西亚的杀人罪称为Culpable homicide,且分成Culpable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刑事杀人罪)以及Culpable homicide amounting to murder(谋杀罪)两种。前者受马来西亚刑法第299条管辖,后者受马来西亚刑法第300条管辖。 谋杀罪——怎么才算是“谋杀”? 根据马来西亚刑法第300条,一个人在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时即构成谋杀罪: a. 犯罪人企图导致某人死亡,且对他实施了致他死亡的行为;或 b. 犯罪人企图对某人造成人身伤害,且犯罪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死亡;或 c. 犯罪人企图对某人造成人身伤害,且该伤害在通常的情况下对导致一个正常人死亡;或 d. 犯罪人对某人实施某些行为时知道自己的行为的危险性且一定会致人死亡。 由此可见,导致对方死亡的行为与杀害对方的意图(想法)或认知必须同时在犯罪人身上存在,才会构成谋杀罪。换言之,当犯罪人杀害了受害人,但他原先并没有任何杀害对方的意图,那他的行为就不构成谋杀罪。 杀人的方式有很多种,不是只有用刀子把人捅死、把人从天台上推下楼导致对方摔死才算是谋杀。就算犯罪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实际的身体接触,犯罪人也可以用无接触的方式谋杀受害人,例如从远处往受害人的头上扔重物、在暗处对受害人开枪、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他的食物或饮料中投毒,或者开车将受害人撞死等等。只要是会对正常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或者导致一个正常人死亡的行为,都足以构成谋杀。 此外,在给一个人定罪时法官需要判断嫌疑人有没有杀害受害人的意图。怎么才算是有杀人意图?平时一句简单的话语,如“我想杀了这个人”,“我想把这个人弄死”,都足以让人觉得你有杀害别人的意图。或许大家在说出这类的话时只觉得自己在开玩笑,不能将这类玩笑话当真,自己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去杀害对方。 但是如果某天对方真的被杀害死亡,大家会不可避免的将怀疑的目光放在你身上。你将会被以“说过想杀死对方的话”为由而被认为拥有杀人意图,进而成为犯罪嫌疑人,你的“玩笑话”也会因此在法庭上成为不利于你的证据。俗话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所以大家平时说话要三思而后行,注意措辞,以免遭受飞来横祸。 确认犯下谋杀罪的犯人将会接受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被确认犯下谋杀罪时,根据马来西亚刑法第302条,犯罪人应当被判处死刑。 谋杀未遂 由于谋杀是一件极有风险的行为,因此谋杀这件事有失败的可能性。当犯罪人想杀害受害人但不成功,受害人没有因此死亡时,受害人可以指控犯罪人“谋杀未遂”。 根据马来西亚刑法第307条,如果犯罪人有杀害受害人的意图,且实施了杀害受害人的行为,但受害人并没有因此死亡或受到任何伤害,那么犯罪人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如果受害人因为犯罪人的行为受到了伤害,犯罪人会因此被判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构成谋杀的刑事杀人罪 根据马来西亚刑法第299条,当犯罪人的杀人行为并不符合第300条的所有子条款,即犯罪人并没有意图杀害受害人或对受害人施加导致对方死亡的人身伤害,犯罪人构成刑事杀人罪。刑事杀人罪和谋杀罪有一定的区别,大多数刑事杀人罪犯并没有杀害受害人的意图,但实施了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行为。 在马来西亚刑法中,谋杀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因此法官在判断犯罪人是否构成谋杀罪时都须非常谨慎。马来西亚刑法第300条列出了五项即使犯罪人导致受害人死亡,但是并不构成谋杀罪,仅构成刑事杀人罪的情况: 1. 犯罪人是由于受到严重和突然的挑衅,因而失去自控能力,导致挑衅人死亡,或者因为错误或偶然导致第三者死亡。 如果犯罪人想以这个例外来证明自己没有构成谋杀罪,犯罪人必须证明他所受到的挑衅满足以下条件: – 该挑衅不是由犯罪人作为凶杀或加害的借口而开始的; – 该挑衅不是为了遵守法律而做的任何事,或者由一个公职人员在合法行使他的权责时所引起的; – 该挑衅不是因为在合法防卫时所做的事情所引起的。 2. 如果犯罪人在行使自卫权利时超过了法律所给予的权利而导致对方死亡,但犯罪人并没有预谋,也没有意图造成超过自卫权利所必需的伤害,那么犯罪人所犯的是刑事杀人罪,不构成谋杀罪。 3. 如果犯罪人是一名公职人员,他认为他所做出的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行为是他身为公职人员必要执行的行为,或者犯罪人在协助公职人员进行为了公共正义的进步的活动时导致受害人死亡,只要犯罪人对受害人没有恶意,就只构成刑事杀人罪而非谋杀罪。 4. 如果犯罪人在突然发生的口角中被激怒,没有预谋且突然爆发并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导致受害人死亡,只要犯罪人没有利用不当的便利或残忍或不正常的方式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这样构成的杀人只构成刑事杀人罪。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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